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管理,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质量,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要求,决定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对2019年(含)前认定建设的中心近三年来(2019年至2021年)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见附件4)。
二、评价内容
围绕“有投入、有人员、有项目、有成果、有合作”等方面,对中心近三年的研发投入(40分)、人才队伍(10分)、科研项目(10分)、科技成果(30分)、产学研合作(10分)等进行量化评分,并抽查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价等次
评价等次分为通过、警告、撤销3个等次。绩效好的予以通过;绩效一般或与原认定的建设方向不一致的予以警告并整改。
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本次绩效评价差的;
(二)无故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的;
(三)无研发投入的;
(四)依托单位被列入社会失信黑名单的;
(五)依托单位近一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六)依托单位已注销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中心认真填报绩效评价表,于8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见附件3)提交至校地合作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参与绩效评价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准确真实填写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产学研合作情况要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认定时的方向相一致。
(三)评价材料统一A4纸双面打印,白色磨砂封皮,左侧胶装,所有材料按照主目录、承诺书(附件2)、绩效评价表(附件1)、支撑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不同部分之间加彩色隔页,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河南省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核材料437必赢会员中心 2022年”),一式四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本以437必赢会员中心+平台名称命名)及评价审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诚信处、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四)绩效评价填报材料期间,咨询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科技厅平台基地处:张超,0371-86522313;
科技厅生物医药处:李真真,0371-86230277;
校地合作办公室:牛志国,0373-3831962,xdb@xxmu.edu.cn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