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评先评优种类
(一)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
严格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校字〔2017〕51号)有关条款执行(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先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评选中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在评优过程中重典型挖掘、重典型树立、重典型推介、重典型示范。
(二)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推荐工作,各学院的初评结果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按要求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评先评优审批表》(见附件2)及《437必赢会员中心优秀班级体审批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437必赢会员中心评先评优审批表》及《437必赢会员中心评先评优汇总表》(见附件4)报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务窗口(联系人:孟苏煜;联系电话:3831617),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xxmu.edu.cn。
(三)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以保证评先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