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形象是书院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书院办学理念、精神品格的深刻凝练和艺术体现。为进一步加强书院文化建设,统一和规范书院的形象标识,经书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确定人物形象方案,现予以公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启用。
一、人物形象
毅 宝
二、创意设计说明
动漫形象说明:人物形象主体是蓝绿色,代表智慧与青春,人物肢体动作代表弘毅书院学生焕发出的活力,书卷也是书院院徽的组成元素,人物头顶的圆圈是书院院徽上的圆,也喻指书院托起了明天的太阳,寄托着对同学们“弘德崇实毅行致新”的美好愿景,光芒照耀到的地方是思想萌发的地方,代表着实践出真知,设计者构思巧妙,人物胸前的院徽,寄托着对同学们”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期望。
名字内涵:“毅”代表坚定、刚毅的品质,“宝”代表对书院学子的喜爱和珍视。“毅宝”是弘毅学子高远理想和坚定意志的缩影,是对弘毅学子深刻而美好的祝福。
三、使用要求
人物形象是书院的重要文化标识,应尊重和爱护。人物形象作为书院的无形资产,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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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