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9浏览次数: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同等学力人员在护理学院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保证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文件与437必赢会员中心对硕士学位管理的要求,在护理学院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

1. 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要求向研究生处提交申请材料并须通过研究生处的资格认定。

2.申请人员按照学校研究生处要求进行导师的双向选择认定,选择导师时,应积极获取导师信息,主动与导师沟通,征得导师的同意;从事专业须与导师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位导师名下申请人员不能超过3名。

3. 申请人员通过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导师签字后须到需到护理学院科研秘书处登记造册,最后经护理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有效。

4.到护理学院登记造册时须提供437必赢会员中心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1份、全国统考英语与西医综合成绩单。.

5. 申请人员在学习期间须遵守护理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同等学力专业课程学习提倡自学,但必修专业课的学习须完成相关学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开题。

6.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从申请到答辩要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学习与硕士论文研究工作。内容包括专业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等内容。论文开题与撰写选题报告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理论分析、预期结果、科学意义、关键技术、创新点、经费预算及计划进度等;

(2)选题内容要求接触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3)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具体时间安排由护理学院确定并提前7天通知申请人员;

(4)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确定通过后,应详细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书》,经导师、教研室、院系盖章后,上交研究生处存档,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由申请人员、导师、护理学院保存。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护理学院备案。

7. 同等学力申请在答辩前要求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且该申请人员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完成单位须标明437必赢会员中心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

2014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