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开展全校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831号文件精神及2021年12月24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燃气和危化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部署,结合必赢官网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437必赢会员中心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组长: 任文杰校长

(二)副组长:刘国庚副校长

(三)成员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常务)、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保卫处、各有关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任务分工

1.各有关学院和实验室,负责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的安全准入、隐患排查、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负责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上报等工作;

2.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科研重点实验室的专项行动检查指导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复查,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的总结上报材料等;

3.教务处负责监督指导各教学单位及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复查,负责审核各二级单位的总结上报材料等;

4.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帮助解决各二级单位提出的涉及实验室水、电等基础设施安全等问题。

5.保卫处负责解决各二级单位提出的涉及消防、视频监控等防火防盗相关问题;

6.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工作,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上报总结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8日,为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8日17点前,各单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二级单位要尽到主题责任,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配备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安全条件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得挪作他用。

(四)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

(五)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原体的实验动物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应在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督查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

要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明确涉及实验风险的各级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各单位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知晓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让安全教育入心入脑。

(七)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建立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施演练。

(八)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机制,把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九)加强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扩建、改建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前,要根据使用特点提出通风系统、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实验台和生物安全柜等特殊要求,加强审核审批。

(十)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深入到一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一)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责任体系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责任。

                                                     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管理(安全)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0日

附: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