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 号)文件精神学校有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 组长:刘国庚副校长

(二) 成员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常务、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各有关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任务分工

1.各有关学院负责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自查自纠报告的上报工作;

2.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科研重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自查自纠报告的审核上报工作;

3.教务处负责督促各教学单位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做好教学实验室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自查自纠报告的审核上报工作;

4.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实验室水、电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保卫处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排查及整改工作;

6.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全校自查自纠报告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1110—11月20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形成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于2021年11月20日17点前电子版Word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0日—12月5日为学校复查阶段学校组成校级实验室安全隐患复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复查。

工作要求

(一)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各单位根据上半年已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 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隐患不,安全不。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追责问责。要坚持事前追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加大事前追责力度,在学校复查中发现的能整改未整改的隐患自身不能解决又不报的隐患以及长期存在不予解决的隐患,报主管校领导予以公开通报

 

联系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董艳臣

电话0373-3029134

邮箱404950297@qq.com 

 

202111月10

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管理安全领导小组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