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豫安委(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新冠疫情在一些地区反弹严重,为加强疫情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实验室在放假前要做好自查工作。主要针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特种设备以及水电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二、严格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停用的实验室要做到断水断电,关闭气源和门窗;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管理,确保安全;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危险品要落实双人双锁制度,检查24小时监控设备是否完好。
三、落实好假期值班,加强留校开展科研实验人员管理。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寒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五、根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排,做好实验室“三废”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