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清查整理待报废资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6-2017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申报待报废资产和盘亏资产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也已批准报废,近期将依据批复意见组织拍卖,为切实搞好报废资产的拍卖工作,现将相关准备工作明确如下:

1.账物核对,各单位待报废资产要账实一致,账物一致;

2.放置要求:各单位要区分摆放本次拍卖和非拍卖物资和闲置的、在用资产;对本批要拍卖的资产要提前标明使用单位和物品名称。对单独存放资产的部门要安排好联系人,并将联系方式报国资处。

3.时间安排:

1)拍卖行发公告时间:621日;

2)踏勘现场时间625日、26日、27日上午,

3)拍卖时间628日。

4.机关相关单位的处置安排:机关各单位的清查报废资产由各单位于星期一(624)上午前运送至行政楼地下室或三教楼地下室。

5.区分摆放本次拍卖与非拍卖的物品。对本批拍卖物资与非拍卖物资未区分摆放的,由相关单位于24日上午前分开摆放,并设置明显标记,或采取遮盖、派专人看守等措施,防止拍卖处置时出现差错,如出现资产被错误处置,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联系人:张守红 电话:3831256.


附件:各部门清查报废汇总数.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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