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待报废资产拍卖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6-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申报待报废资产和盘亏资产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近期将依据批复意见进行公开拍卖。415日开始将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深入各单位进行拍卖前现场踏勘。拍卖成功后,由资产买受人依据各单位上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清查报废资产品类、数量分别与资产使用部门交接实物资产。

由本次处置规模大、品类多、涉及多部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准备:

1、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清查报废时申请的明细账(资产信息平台中图表打印-明细表-资产清查表)与财政厅批复的待处置资产明细(各单位最终批复待处置资产品类和数量,详见附件)进行再次核对,实物处置以最终批复的品类和数量为准(见附件),核对过程如有问题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

2、根据明细账整理待报废资产实物,用记号笔在待报废的实物上做好标记,写清部门名称,并分类放置(如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类等)。相对集中,自行存放,并与正常使用的资产和其他待报废资产严格区分,并指定专人配合买受人踏勘现场、交接实物,避免与其他资产实物混淆引起产权纠纷。

3、本次仅处理上级部门批复范围内的清查报废资产,其他需要报废的资产不在受理范围,需严格区分实物。

4、成套设备、家具等须在同一地点集中存放,不得随意拆分或自行处置,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5、报废资产的实物处置完毕后由国资处统一进行账务核销。


联系人:资产管理科张老师 李老师3029184

附件:各部门清查报废汇总数.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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