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437必赢会员中心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电商平台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科研试剂耗材规范化、信息化采购管理工作,落实采购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升采购效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提到的教学科研试剂耗材是指学校开展科学实验、教学实验、办公等活动中所使用及消耗的试剂、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低值仪器及办公用品等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上采购平台是“喀斯玛商城”(以下简称商城)采购平台(http://www.casmart.com.cn/)。

第四条 试剂耗材采购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计划采购,按需适量;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在相同品牌型号及售后服务情况下,选择购买最低价格商品。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 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电商平台采购各项工作在学校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学科研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组组长主管,日常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和各教学科研单位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电商平台的管理、采购流程、订单审核及验货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各管理部门职责及分工

该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共同配合实施。具体职责及分工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平台管理、制度建设、验货员的变更、采购监督、大额订单审批(单笔订单1万元)、大额订单验货(单笔订单5万元)及与供应商的协调等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大额订单审批(单笔订单1万元)、经费卡的维护管理、经费审批人信息的调整、经费卡预算额度内货款报销等工作。

(三)审计处:负责网上采购审计管理以及单笔订单1万元订单审批、参与大额订单(单笔订单5万元)验货。

(四)监察处:负责监督网上采购各个环节和过程的合规合法,参与管理大额订单(单笔订单5万元)验货。

第七条 各教学科研单位和课题组是网上平台采购及出入库管理的主体,负责采购申请、网上订货、审核、验货、出入库管理等。

第八条 网上平台采购需要采购员、验货员和审批人员。采购员负责采购申请、网上订货、审核等;验货员负责验货、出入库管理等;审批人员负责订单的审批。

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分别设置采购员和验货员,严禁同一人进行采购(收货)与验收。


第三章 账户管理

第九条 账户注册与变更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外协调,申请设立学校的资产账户、采购主账户和验货账户。注册账户以后,原则上不再做更改,如特殊情况下需做变更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联系变更。

第十条 账户管理

(一)资产账户

资产账户是学校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结算的账户,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负责汇总监督;负责向监督部门分配监督账号,以便监督部门对网上采购工作实施监督。

(二)采购账户

采购账户分采购主账户和采购子账户。主账户可用于网上审核订单和订货。子账户原则上只具有网上订货功能,是否给予审核权限由各院系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确定。

采购主账户。各单位根据经费来源申请一个或多个采购主账户。申请原则是:每个院系可申请一个主账户,院系负责人为该账户的第一责任人,该院系所有教学耗材采购通过院系主账户进行。各课题组可申请一个主账户,课题组负责人为该账户的第一责任人,课题组的科研经费采购都通过课题组主/子账号进行。主账户第一责任人负责采购审批及控制单批采购额度,负责主账户密码维护、分配子账户、网上订单审核。

采购子账户。采购主账户可以分配多个子账户。院系及课题组主账户都可以分配子账户。原则上采购人由在职的教职工担任。子账户的管理由各主账户负责人授权采购老师负责,包括密码管理、网上订货、线下退货。如子账户采购人发生变动,则由主账户及时冻结子账户。

(三)验货账户

采购货物实施入出库管理制度。验货账户由各院系验货员自行管理,负责验货、网上确认,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入库出库领用手续,验货员对于订单验货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金额小于5万元的单笔订单由各课题组验货员自行验货,对于单笔订单5万元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共同验货,验货完毕后由国有资产处在线上点击验货按钮。

如网上购置仪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学校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属于低值仪器的入低值仪器账管理。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教学科研试剂耗材原则上必须通过商城采购平台(http://www.casmart.com.cn/)进行采购;商城没有的或购置价格低于商城的,需要提供采购当日商城截图,经过审批后,按照学校线下流程采购。

第十二条 网上采购

采购人通过子账户登录指定平台,根据需要选择教学科研试剂耗材的规格、型号及数量,提交后按照金额走不同的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生成订单。

第十三条 订单审核

采购主账户负责人通过主账户登录,对子账户提交的订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提交。

第十四条 采购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国家规定,首先在线下完成备案审批程序,然后将备案批件上传平台后再进行线上采购。

第十五条 采购形式

单批次采购教学科研试剂耗材订单总额在1万元以下的,只需通过主账户/子账户审核即可生成订单。采购原则上应坚持最低价原则,科研等项目经费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购,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单批次采购教学科研试剂耗材订单总额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不含10万元)的,需要通过各院系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及审计处审批,方可生成订单。

对于非标品、大宗采购和小型仪器设备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线上招标/询价,确定最终的供货商;

单笔订单大于五万元,报销时需提供学校与供应商的购销合同。


第五章 验货、结算管理

第十六条 验货

货物送达后,5万元以下订单由各院系验货人员收货。验收实行三方(送货人、验货员、收货人)统一验货(未验收前,不能私自拆封),验收无误后,三方在验货单上签字,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5万元及以上订单由验货人提前通知国有资产处、审计处、监察处到货时间,送货人送到后统一进行验货确认。验货完成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操作线上验货。

第十七条 入出库

所有教学科研试剂耗材应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各单位要建立从采购申请到领用的台账管理制度,登记采购和领用教学科研试剂耗材出入库情况。

第十八条 退换货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商品,采购人可按照商城相关流程进行退换货。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应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货。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网上平台协调解决或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协调。

第十九条 结算

网上采购验货合格后,各课题组自行生成结算单,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连同签字完整的验货单交到财务处进行报销。采购人、验货人、审批人在平台上的审核确认作为财务结算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平台设立监管账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通过监管账号对学校所有采购的货品进行随时监督,对出入库台账、实物、库存等不定期进行抽查,若发现采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437必赢会员中心教学科研用试剂耗材网上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