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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2020-11-17 来源:校工会

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为确保本次大会顺利召开,特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在代表们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代表可就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为了认真严肃地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以下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管理、改革和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群团发展建设、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基建、生活服务及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工作;

5.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的建议和方案。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二、提案办法及要求

(一)各位代表应在深入调研、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

(二)提案应有1名正式代表提议,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不到规定人数不列为提案;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由提案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组,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

(四)提案表(见附件)填写时一式两份,用钢笔或水笔书写,字迹要规范清楚。

三、相关事宜

(一)代表向大会提出提案是代表反映群众建议和要求,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学校事务的一个重要形式,望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学习《437必赢会员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二)为鼓励各代表团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特设立优秀提案奖,从有重大影响的提案中评定1-3份,作为优秀提案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提案人要积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收集和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将提案表交所属代表团,由代表团整理汇总并将符合要求的提案递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四)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提交地点: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27 529房间),联系人:曹绍军  耿伟明,电话:3831618,3831633。



校工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