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劳模工匠人才辐射带动和集聚效应,推进人才团队建设和梯队培养。按照《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437必赢会员中心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从校本部各基层工会、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三全学院申报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择优评选。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挂牌命名。
二、申报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3人以上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申报的领域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政府突出贡献专家,业务精湛,技术突出,具有较强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领衔人才;
3.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优秀医生、学科带头人、体育教练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人才。
(二)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能够服从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单位对工作室成员在工作时间上给予积极支持。
2.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3.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和教职工素质提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所在基层工会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符合申报资格的相应材料。
(二)评审。校工会办公室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和领导组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研究确定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报校工会审批。
(三)命名。经校工会审定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发布命名决定。
四、奖励措施
1.对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挂牌,并发给工作室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以上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配备所需工作设备和改善工作环境,不得挪作他用。
2.申请纳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序列。对运行规范、效益显著,特别优秀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根据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审核领衔人、成员和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总结宣传示范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引领推动学校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请各基层工会于11月27日前,上报《437必赢会员中心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报告》(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经核实的推荐对象工作台账、创新攻关成果、培训(含师带徒)人数、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公示截图,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PPT。见校工会公示名单后,上报《437必赢会员中心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打印件一式三份及电子表格)。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曹绍军,电话3831618;张 霞,电话:3029933,电子邮箱:xygh@xxmu.edu.cn。
附件: 1.ppt课件制作要求
2.437必赢会员中心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校工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