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根据我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号)要求,各校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在学校鉴定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审核。经学校鉴定、专家复评,通过省级鉴定项目824项,延期项目104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5房间
电 话:0371-69691855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