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zb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温暖,提高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现就春节前开展帮扶慰问困难党员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是党员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报。困难党员个人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申报材料(本人签字)。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和确认本支部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经党委会研究后确定困难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认定的困难党员申报材料和《2020年度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3.审批。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经部务会研究后报请校党委批准,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

4.慰问金发放。党委组织部通过转账方式将慰问金下拨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春节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并将慰问对象签字后的领取单据报党委组织部。

三、困难党员类别及认定标准

(一)职工困难党员

第一类:特别困难党员

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身体严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当年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大事故,且家庭收入低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第二类:比较困难党员

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仍在康复期间需接受长期治疗,花费较大,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三类:一般困难党员

本人因重大疾病住院花费较大,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家庭收入低导致生活负担重的。

(二)学生困难党员

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意外事故,花费较大,且家庭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情况差,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生。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慰问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切实了解困难党员情况,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把关怀和帮扶落实到位,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2.严格审核把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困难情况真实可靠,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按时报送材料。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1月4日前将《2020年度困难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xydwzzb@xxmu.edu.cn;汇总表纸质版及困难党员个人申请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423房间。

联系人:胡春华 联系电话:3831311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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