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是党员变动隶属关系的唯一凭证,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一)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

2.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所在单位,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办理组织关系时间安排 (61日—68日)

61日上午:法医学系、管理学院、第二临床学院

61日下午:第三临床学院、心理学系

62日全天:三全学院

65日上午:国际教育学院、医学检验学院

65日下午:外国语言学系、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66日上午: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

66日下午:研究生处、第五临床学院

67日上午:护理学院、第四临床学院

67日下午:公共卫生学院

68日全天:第一临床学院

提前准备好的院系可以提前办理。

三、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

1.填报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统计毕业生党员尽早落实具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全称,按专业、班级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人数、信息核对无误后,531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毕业生党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发送至邮箱xydwzzb@xxmu.edu.cn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关院系(部)派工作人员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严格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

由院系负责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由党员本人亲自领取并签名(附件6);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领,请托人要出具委托函, 代领人要签名并负责转交。因发放过程丢失介绍信者,需院系做出专门说明。

4.做好介绍信回执的收集管理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后,须及时以邮寄、传真、电子图片、本人送达等方式将介绍信回执送至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负责同志做好收集登记保管工作。超过有效期1个月未见回执的要及时催促,10月底各院系(部)将回执回收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5.介绍信超期或者遗失

按照党内相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作废。因特殊情况遗失或者超期的介绍信,需填写《437必赢会员中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由院系统一到组织部补办有关手续。从介绍信开具日期算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办理接转手续且不向院系党组织报告的毕业生党员,按自动脱党处理。

四、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 党员的入党材料认真整理,确保齐全(党员档案目录详见附件2),并单独密封加印,由党员本人签字后领取(附件6)。要教育党员慎重保管、携带入党档案,随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查,组织关系办妥后,须及时转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档案。

2. 规范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截止目前,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鉴定登记表》内容填至6月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

3.考取研究生的党员,入党材料全部归入本人档案;组织关系与人事档案接收单位一致的,也可归入本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收缴党费: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76月份,7月份以后的不得收取。

2.做好毕业年级党员的发展、转正、审批、备案工作。

3.强化思想认识。各有关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将《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顺利转移。

4.召开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教育毕业生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内纪律。

5.注重工作实效。各有关基层党组织需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党委组织部将毕业生介绍信回执情况、按期转入接受单位党组织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中共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2017527

 

附件:

1.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党员档案材料目录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毕业生党员花名册样表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领取及回收回执登记表

7.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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