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争先创优,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精神,学校党委拟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推荐8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年底民主评议党员优秀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作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党组织;党组织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工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推荐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遴选产生推荐对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向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推荐为省高校优秀人选。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2.严格把关。各基层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要严格把关,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必要情况下听取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3.评审和公示。学校党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差额评选,提出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四、报送材料
1.申报名额和报送材料时间
各基层党组织申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1名(个),其中中共正式党员5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由于省委高校工委时间要求紧急,请各基层党组织6月11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不接收个人报送),将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bm111100@xxmu.edu.cn;纸质版报送行政楼423房间;联系电话:3831311。
2.报送材料内容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一式3份,材料按要求格式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1),包括:
申报优秀共产党员材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2);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
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
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4)。
附件:1.填报说明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437必赢会员中心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