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学校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培育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初审、专家评审,19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培育项目通过结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3831617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