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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日期: 2012-09-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1]110号)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带来的压力,财政部、教育部决定2011年秋季学期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1年秋季学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5个月(即每人300元),一次性发放。

二、发放对象

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必赢官网201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1110-11月11):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院系申请。

(二)院系评审(1114-11月20):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其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备案表》(见附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qgzxglk@xxmu.edu.cn

(三)学校审核(1121-11月2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学生较多,金额较大,请各院系认真实施,增加评审透明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次工作;

(二)本次临时生活补贴评审,请适当考虑特别困难学生、未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本次临时补贴发放,对有银行卡(账户必须为建设银行银行卡,信用卡无效)的学生采取打卡发放,请统计好账户信息,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对无银行卡学生采用现金发放,但可能有所延迟,请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备案表

     2.银行卡账户学生补贴发放表

3.无银行卡学生补贴发放表

4.各院系分配指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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