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届毕业生离校在即,目前助学贷款方面有四项工作需抓紧做好,分别是: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提前还款、利息预存、展期办理等。为做好四项工作,分别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贷款毕业生贷款信息确认
(一) 方法
学生本人登陆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认真核对本人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若信息无误,直接点击“确认”完成毕业确认申请;若信息错误,先按照以下要求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后再点击“确认” 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存在信息错误的,非关键信息直接在个人首页进行修改并点击“提交”;姓名、身份证号、贴息截止日期为关键信息,如有错误请务必报告院系收集汇总并报助学贷款科进行变更。
(二)要求
1.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2.未办理毕业确认手续的学生,不能正常离校。
3.本院系毕业确认错误信息全部修改完毕且所有未还款学生均提出确认申请后,各院系应通过管理系统将学生《毕业确认表》导出,一式三份打印并让学生签名按手印,个人保留一份,其余两份交院系与助学贷款科分别存档。
4.毕业确认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5.学生离校后,各院系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地址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管理系统内。
二、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流程
毕业前打算还款但未还款的,建议采取如下还款流程:
第一步:6月1日—10日期间登陆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在线系统密码错误可联系院系或助学贷款科重置)。
第二步:6月11日-20日用任何支付宝账户登陆支付宝网站,选择“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按提示完成还款操作。
本还款办法好处:安全、快捷、实时到账;条件是:需支付宝“账户绑定”或开通“网上银行”。
(二) 说明与要求
1.按照学校规定,6月15日前全部还款的,可享受100元奖励,故建议学生最好在15日前完成还款或充值。
2.奖励的前提是需提供还款相关凭据(5月份前已经还款的不用提供; 6月份采取实时到账功能和其他方式还款的,需提供“还款申请”页面截图和“充值”或还款页面截图统一报院系)。
三、 预存利息
所有离校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均需预存利息。
1.预存金额:不少于一年半的利息。
即预存利息=个人贷款总额X7.5%(年利率)X1.5
2.预存办法:由学生本人根据个人预存利息金额自行向支付宝账户充值;充值后将充值页面截图,于6月15日前交院系汇总报送助学贷款科。
四、贷款展期
今年考上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贷款展期,即再读研究生期间可继续享受国家贴息。
展期手续办理:
1.展期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考入学校签章的展期申请表各一份(展期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站或《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下载)。
2.展期申请材料的寄送:9月底前将展期申请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到必赢官网学生处助学贷款科。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处,邮编:453003。联系电话:0373-3029942;13938758759(张楠老师)。
五、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四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积极发挥院系助贷员作用。学生在线系统密码重置、贷款毕业生贷款信息确认、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均应明确专门助贷员负责。
(三)6月15日下午6点前,各院系应向助学贷款科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签名并按手印的《毕业确认表》一份。
2.本院系《提前还款毕业生名单》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须在备注中注明:5月份以前还款、6月份即时还款或6月份充值还款;属于后两类还款的需向助学贷款科提交学生相关截图)。
3.本院系《预存利息学生名单》电子及纸质名单各一份,名单应包含学生贷款金额、应预存金额、实际预存金额等内容,同时提供学生充值页面截图。
4.本院系《毕业贷款学生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名单中应包含学生贷款金额、是否还款、是否预存利息及预存金额、是否展期等。
5.本院系《暂缓离校学生名单》电子及纸质表格各一份。凡是未按规定在6月15日前还款、预存利息或提出展期的“三无”学生,均应列入此名单。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