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5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确保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请各院系于近期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各院系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教资助【2013】1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原则上每个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学生离校后,各院系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地质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2、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各院系务必认真逐一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是否正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助学贷款科修改;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助学贷款科,待汇总后交由开行统一进行修改;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院系在贷款系统内可自行修改。
3、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如需要进行修改贴息截止日的院系,应首先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申请,随后助学贷款科将根据各院系在系统内提交的申请内容核对无误后汇总上报至国家开发银行。上报修改错误信息截止时间定为5月30日。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原则上无特殊情况的院系,助学贷款科将不再进行修改。
请各院系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助学贷款科联系电话:3029942
助学贷款科联系QQ:1465232643
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