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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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巡察整改监督实效,经报请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建专项督导检查组,对2020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自2020年12月起被巡察党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6月3日-6月10日)。
第二阶段:现场抽查(6月10日-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书记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是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是否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要点,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对照检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问题。党委书记是否重视支持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2.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情况。是否建立巡察整改制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班子成员是否结合分管部门职能,主动认领,对巡察整改进行督促指导,抓好整改落实;是否把整改情况纳入班子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3.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是否严格做到“三对照”即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巡察整改支撑材料一一对照;是否存在缺项、漏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做到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是否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机制;是否落实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做好配合检查,全面梳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执行“三对照”即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与巡察整改支撑材料一一对照并撰写巡察整改对照检查情况报告,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此次督导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查,对整改效果不夸大,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认真细致、客观真实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搞文字整改、面上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巡察整改对照检查情况报告纸质版(需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6月10日前报党委巡察办(勤政楼430室)同时报电子版(优盘报送),电子版命名格式:XX党委+巡察整改对照检查情况报告。
联系人:刘建峰,联系电话:0373-3831789。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