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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 | 第52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时间:2021-09-01 来源: 点击数:

朝鲜停战以后,国际局势有所缓和,新中国的国际威望逐步上升。从1953年起,新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经济建设。在这种新形势下,党中央要求在外交方面展开积极地活动和斗争,为国内建设创造更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发展同亚非国家的友好合作和睦邻关系是新中国外交的重要方面。1953年12月,在同印度的谈判中,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印度方面的赞同。他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

1955年4月,周恩来率团参加了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这次亚非会议是第一次完全由亚非国家自己发起举办的国际会议,29个亚非国家的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亚非会议是周恩来继10个月前日内瓦会议之后参加的又一次重要的国际会议,这次会议是新中国扩大外交成果,与更多亚非国家增进交往的重要舞台。在这次会议上,面对某些国家代表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的攻击和造谣,中国代表团沉着应对,周恩来在大会上的发言获得绝大多数国家代表的赞同。

亚非会议为新中国赢得了更多的国际朋友,人们从周恩来身上看到了新中国的形象,增强了对新中国的了解和信任。会后,新的外交局面迅速打开,有近30个国家与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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