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走向最后胜利,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新中国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在香山双清别墅住所,毛泽东一方面运筹帷幄,指挥解放全中国各项战事不断取得胜利;一方面广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商建国大计。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设立6个小组,分别负责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起草新政协的组织条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等工作。9月17日,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在中南海合影
筹备会第三小组讨论《共同纲领》起草事宜
筹备会第六小组起草的《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辞谱启事》(草案)
9月17日,周恩来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常务委员会作关于筹备工作的报告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标志着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毛泽东主持开幕式,在致辞中他说:“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大会共举行了8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怀着参与开国盛事的使命感,对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
9月27日,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政协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全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领导国家政权。当天,会议还通过四项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将北平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
9月29日,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人民大宪章,《共同纲领》在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9月30日,全体会议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陈叔通等180位委员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于9月30日胜利闭幕。当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
一个新的中国即将诞生。
9月30日晚6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