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内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有关要求,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437必赢会员中心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校发〔2021〕15号)的规定,现就学校开展2023年度校内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绩效自评对象为《437必赢会员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校发〔2023〕16号)中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与项目归口职能部门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绩效自评由项目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单位根据2023年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收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资料,逐项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形成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对未完成的项目应在总结报告中逐个说明项目情况及整改措施。
三、结果报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经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计划管理科(201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xycwc@xxmu.edu.cn。
四、结果应用
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学校将绩效自评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将组织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核查情况,对于自评工作不重视、自评报告质量较差的单位,扣减202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
联系人:毛彤、包卓雅;联系电话:3029284。
附件1:2023年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