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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24〕28号
关于印发《437必赢会员中心项目库管理办法》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教育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24〕6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437必赢会员中心项目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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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437必赢会员中心项目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教育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24〕6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库是指为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对预算项目的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备选项目集合。
第三条 项目库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绩效为目标,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提前储备入库项目。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优先安排符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
(二)适时更新,动态管理。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定期对项目库进行补充、清理、调整、完善,当年预算安排不足或未安排预算的项目,可滚动纳入次年项目库。
(三)规范管理,硬化约束。坚持公开透明、公开公正,规范项目产生程序,严格把控入库项目质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调整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四)突出绩效,结果运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把绩效管理融入到项目支出预算的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项目申报部门是项目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各项目申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遴选、文本编制、初步论证等工作,按项目类别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项目库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是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部门,负责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报批、绩效管理等工作,监督项目执行。
第六条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作为项目库资金管理部门,对学校项目资金承担管理职责,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学校的统一安排,组织全校项目预算的申报、批复、执行和协调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接受上级部门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审计事务部对项目库建设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 项目归口管理
第八条 项目类别及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专项资金的管理特点,项目库项目原则上分为以下八大类,可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专业建设及教学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部,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创新竞赛、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思政建设、学生竞赛、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等项目,以及探索书院制、学分制、导师制、现代产业学院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项目。
(二)学科建设及科研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发展部,包括学科建设及科研平台所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
(三)办学条件改善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后勤保障部,包括管网、电力增容、房屋建筑物维修改造、基础设施及其他维修改造,学生公寓家具、教室课桌椅的配置等项目,不含基本建设项目。
(四)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图书馆,包括纸质图书、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及数据库购置等项目。
(五)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网络与信息中心,包括各类信息化管理、教学平台、系统建设、智慧教室建设等项目。
(六)高层次人才引育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人才工作处、人事工作部,包括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支付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一次性费用,不含工资性支出。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社办〔2022〕23号)ABC三类高层次人才相应条件的,可支付年薪、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
(七)师资队伍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工作部,包括教师、科研人员进修深造、培训、实践、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软条件建设项目,不含资产购置类支出及高层人才引育支出。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国际教育学院,包括与国外高校、学术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的学术交流、学术会议、联合办学、考察进修、学生教师培养等项目。
未包含在上述范围内的项目根据项目属性确定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章 项目的申报与入库
第九条 项目的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
(二)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以及各单位教学、科研和其他事业发展需要;
(三)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和市场调查,有明确的项目目标、较强的可行性、详细的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第十条 项目遴选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要围绕学校工作重点,按照项目重要性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建立健全跨年度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同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下年度工作任务,集中财力投向关系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
(二)资源共享原则。要立足学校长远发展,系统设计,合理布局。既要考虑现有相关资源条件,又要考虑可共享资源条件。要改变资源布局相对分散的现状,形成学校资源开放共享的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共享和资金配置效益。
(三)绩效管理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要有明确的产出、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和考核机制。资金安排要与预期经济和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要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评审及入库程序如下: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预算工作安排,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二)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后编制项目申报书,按照项目类别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其归口管理的拟入库项目及排序,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四)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学校项目,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纳入学校项目库。
第五章 项目库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当年预算批复后,及时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归口管理部门对分年安排项目及常年安排项目,重新评价排序,滚动进入下一年度的项目库;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将项目转出;对到期后需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视同新增项目,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对延续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时核定的分年度预算逐年编报。
第十三条 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及申请中央、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从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中选取。凡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除因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计的因素而需增加的临时性项目外,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第十四条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定期开展项目库的清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出库。
(一)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
(二)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
(三)入库三年以上仍未纳入预算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申请退出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清理出库的情形。
第十五条 清理后保留的续建项目和备选项目,滚动转入下一年度项目库。
第六章 项目执行与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部门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项目执行。项目建设方案和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如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的,项目实施部门需按程序调整预算。
第十七条 项目周期为1年,原则上只可结转至次年9月底。建设期满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使用。每年预算年度终了,项目实施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第十八条 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对纳入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绩效动态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要求,建立项目库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在安排新一年度预算项目时,统筹考虑该部门(项目)上一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437必赢会员中心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印发